Have a Question?

如果您有任务问题都可以在下方输入,以寻找您想要的最佳答案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是怎样的?)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是怎样的?)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是怎样的?
  • 2、案外人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交给谁?
  • 3、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可申请复议吗?哪一条法条规定的?
  • 4、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复议应如何处理?
  • 正文

    1、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是怎样的?

    主体不一样,财产保全异议由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由当事人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案外人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交给谁?

    案外人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应当交给承办保全案件的法官。这位法官会按照本院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人民法院裁定案外人异议成立后,申请保全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对该被保全财产解除保全。

    3、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可申请复议吗?哪一条法条规定的?

      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为人民法院不是行政机关,其作出的决定是司法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但从性质上讲不是行政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复议应如何处理?

    对财产保全的裁定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经过复查认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消原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至于要求负责该裁定的审判长回避的申请的理由,并不在回避的适用条件范围内,具体要看法院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