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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给情人承诺书(女朋友心情不好怎么哄她开心?)

官员给情人承诺书(女朋友心情不好怎么哄她开心?)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女朋友心情不好怎么哄她开心?
  • 2、中小学老师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后,真能言行一致吗?
  • 3、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助廉承诺书承诺人写谁?
  • 4、已婚男人写给情人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 5、情人之间写的承诺书在法律上生效吗?
  • 6、古代官员退休后,为何要选择衣锦还乡?留在京城生活不是更好吗?
  • 7、朱元璋屠杀功臣,连自己亲家也不放过,为何承诺200年后为其平反?
  • 8、关于情人间签订的承诺书怎么样有法律效力?
  • 9、何为情人?
  • 10、如何对付自私霸道自傲的情人?
  • 正文

    1、女朋友心情不好怎么哄她开心?

    如果你的女朋友不高兴时,这时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错,都要说是自己的错,态度一定要明确,要做到脸皮厚你就成功一半了,痴情,没有女孩不喜欢专一的男人,稳重,细心,浪漫,哄女朋友开心少不了稳重细心浪漫,有时候哄女朋友开心,要选择恰当的时间给她一个惊喜,把她照顾好的无微不至,你一定要让她有一种好感离不开你的感觉。

    生活中富有幽默感,在与女朋友相处交往过程中要学会幽默,时不时制造一个幽默话题,其实在哄女朋友开心时最好的办法是陪伴,陪伴也是最好的告白。

    2、中小学老师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后,真能言行一致吗?

    我想,我们要深刻的去追究一下,为什么会有有偿家教的存在!存在就是合理!为什合理?因为有偿家教是一种市场交易,这场交易多数是需求双方的或明或暗的自愿交割,当然也不排除无良老师课堂不讲、课后补课的现象存在。但从教师行为总体评估来看,无良老师是绝对少数!既然是交易,这就承认了优质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包括优秀老师、优秀学生,从数量上说是总稀缺的!物以稀为贵!就是说即便是白菜,到了冬季的北方也是很让人看上眼的!现在,让人困惑的是,白菜可以随行就市;极度稀缺的优势教育资源(具体说优质教育服务)就不能市场化!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一种普惠型公平正义的表达,那是建立在普惠性教育资源基础上,这就像空气、像水,只要不包装它们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商场价格的,尽管它们是必需品。现在的困境是,我们已经在享受到普惠型教育公平带来的红利后,我们的部分公民还要追求优质教育服务的公平享有!这些愿望,很质朴,也不过分。但是,很不幸,前者普惠性教育公平我们已经实现了,后者优质教育服务的公平享有我估计很难在短时期内实现!因为优质教育资源一定是非常稀缺的!任何越过这个规律来搞事、来追求优质教育服务公平的,要么是有善意但无法实现,要么就是有妄想但难以实现!不论是哪种情况,注定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

    3、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助廉承诺书承诺人写谁?

    要把父母 爱人 兄弟 子女都写上,信息要具体准确,不能似是而非。

    4、已婚男人写给情人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

    协议书和承诺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两者不同点在于协议书是基于双方共同意识表示而做出的,承诺书是基于单方的意识表示而做出的。协议书、承诺书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以及意识表示是真实没有受胁迫等情形,协议书、承诺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5、情人之间写的承诺书在法律上生效吗?

    无法律效力。违反婚姻法,侵犯配偶的权利。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承诺书属于合同中的一种,所以我们更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6、古代官员退休后,为何要选择衣锦还乡?留在京城生活不是更好吗?

    引言

    古代的官员,大部分不会一直当官,通俗点说,他们也有着退休不干的那天,而且在这方面,历朝历代都有着相应的官方规定。

    比如说,宋朝时期就要求官员“七十致仕”,就是法定退休年龄是七十岁,有时候,还会实行强制退休的做法。而退休的官员,在离职之后,大多都会选择回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这种操作,被称为“衣锦还乡”。

    古代京城官员退休之后,为什么会选择回到户口所在地,而不是就在京都之中呢?

    之所以这么操作,是有着多方面的原因的:

    原因一: 京城这个地方

    古代京城,一国之首都,政治中心,皇帝所在之地,这些都能体现出京城在古代王朝的独特地位。

    但是,事情总有两面性,对于京城的官员来说,京城有京城的好处,同时,也有着“坏处”。其实,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京城的独特,皇帝居住在这个地方,不管是什么规矩,在这里都体现的非常明显。

    退休的官员,本就不在那个位置上了,平时权势带来的一些待遇自然会有着相应的减少,而且,处于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对于这些退休官员来说,生活的也不会是多么放松。

    原因二: 回乡之后的待遇

    如果是回家乡,就是另一种情况了,京城的官员对于地方来说,是有着光环的,他们虽然是退休了,但是回到家乡之后,还是会有着荣耀感。

    再者,作为正常退休的官员,官方也会给他们一些退休待遇,而且在自己的家乡,他们可以安安心心的过退休生活,毕竟那儿没有京城那么让人紧张。

    原因三: 家乡情结

    正所谓是“落叶归根”,对于正常退休的古代官员来说,他们退休之后,年纪也不小了,多年离家在外做官,老了老了,自然心中的家乡情结就重了,说通俗点,能在自己的故乡去世,也是一种让他们心安的。

    7、朱元璋屠杀功臣,连自己亲家也不放过,为何承诺200年后为其平反?

    解读中国历史唯一的工具书是“二十四史”,如果将《清史稿》列入其中,也就是“二十五史”,其它都不是正史,只能起到补充历史的范畴。这个问题其实就是非正史记载的一件事。题主说的这件事是这样的:

    明朝崇祯二年六月,一个自称李善长十世孙的人,从安徽绩溪来到了京城,向崇祯皇帝讨公道。这个人叫李世选。 他讨什么公道呢?

    ▲李世选

    原来在200年前 ,崇祯的十二世祖明太祖朱元璋杀了他的亲家李善长,事后老朱觉得杀错了,于是偷偷找到李世选的祖上,给了一个说法,并白纸黑字写下了承诺——200年后,李家后人可以拿着圣旨找明朝的皇帝为李善长平反昭雪,并补偿李氏后人一定的损失。问题来了,这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首先亮出我的答案,这事是假的。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看看朱元璋杀李善长这样事。李善长(1314~1390)是朱元璋的老乡,安徽定远人。也是被老朱称为汉之“萧何”的人,是老朱倚仗的“淮西集团”主要核心人物。

    ▲李善长

    洪武三年(1370年),也就是老朱称帝的第三个年头,老朱要封赏一批功臣。李善长虽然没有战功,但老朱考虑到他在后勤保障上作出了巨大贡献,于是封56岁的李善长为韩国公以及其他一些官职,俸禄是四千石,爵位世袭。这还不够,同时赐他两次免死丹书铁劵,赐他儿子一次。获此殊荣的就他和丞相徐达。

    说实话,李善长是最早追寻朱元璋造反的淮西功臣,老朱能够称帝,淮西帮功不可没。朱元璋对李善长恩宠有加,到后来还把他的儿子李祺招为驸马,李善长和老朱成了亲家。

    有道是“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李善长虽然位居丞相高官,但此人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打击异己,连刘伯温都不放过,老朱对他开始了厌烦,于是劝他退休。假如李善长安心养老,估计没有后来的杀身之祸。

    ▲胡惟庸

    李善长在朝中耕耘多年,虽然退休了,但余威还在,依然是淮西集团的核心人物。他通过影响,推荐了胡惟庸做了丞相,并且和胡惟庸结成了儿女亲家。这是老朱不能容忍的。结成帮派体系,拉山头,这对老朱江山不利。

    胡惟庸做丞相期间,起初仗着朱元璋的宠信,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包括下毒毒死了刘伯温等事,得罪的人多了,加之嚣张跋扈,势必引起一些功臣的反对,于是有人举报胡惟庸谋反。本来老朱对胡惟庸就怀疑,趁此机会,以谋反罪杀了胡惟庸。这一年是公元1380年。

    李善长和胡惟庸是亲家,又是推荐人,老朱开始调查李善长,结果还真调查出来事了,李善长的亲戚丁斌揭发李善长参加了胡惟庸的谋逆,老朱于是杀了李善长,卒年76岁。这一年是公元1390年。

    ▲朱元璋

    (回到本题),李善长被杀是胡惟庸案件牵连造成的。但是老朱经过十年时间的调查,有可能冤杀李善长吗?

    假如时间仓促冤杀好人在所难免,可是经过十年之久,杀李善长肯定不是一时冲动,换言之老朱必须杀他。即便李善长到了风烛残年,即便李有两次免死机会,老朱依然不会放过他!

    老朱有杀李善长的决心,这从他判决诛杀李善长全家七十余口可以看出来,老朱对李善长可谓恨之入骨,李家直系子孙只有他的儿子李祺一家幸免于难,因为他是老朱的驸马。

    老朱能够向李善长后代忏悔杀错了,估计只有他女婿了吧?想想看,老朱会对女婿写200年后让后世的皇帝为李善长平反昭雪,然后赔偿损失?这不符合老朱的性格,老朱对犯法的女婿都敢杀,他会向自己的女婿写保证书?也太小看朱元璋了吧?再者说了,老朱知道他的江山能够持续200年?

    ▲崇祯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以胡惟庸党追问,朱元璋将李善长连同其妻女弟侄七十余人一并处死,年七十六岁。南明弘光政权追谥襄愍

    也就是说李善长到了南明弘光时才平反昭雪,所以不存在着崇祯时李世选“讨公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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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情人间签订的承诺书怎么样有法律效力?

      承诺是一种诺允合同关系(单方予允合同),在于当事人的履行或自愿履行,只要自愿履行则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但要是承诺方收回承诺项,或不予履行或拒绝履行承诺事项,则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即使合同关系,如果明显显失公平,违法或违反行政法规,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是无效合同行为。至于所谓的情人关系,并非合法的人际关系,也与社会公序与良俗相悖,其诺允行为根本得不到法律保护。

    9、何为情人?

    按照字面词义解释,有四层意义。而人们津津乐道的只有一个——男女之间非常友好,可以彼此称作情夫或者情妇的人。

    判断你们是不是情人关系?有四点要素。

    1、双方必须是异性。

    同性之间一般称为朋友、兄弟或者姐妹,不能叫情人。

    举一个例子,我一个大老爷们,非常喜欢相声演员小岳岳,小岳岳也不嫌弃我,经常在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对方有什么困难也义不容辞,慷慨解囊。

    我只能说有一知己足矣,不能说两人相处甜蜜蜜,情人也。

    这只是个比方,别笑话。因为拿我身边的人相比,大家又不认识。

    2、志趣相同,两性相悦,或者说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人生目标,走在一起来了。

    两个人在一起相处,感到非常愉悦。共同分享生活中的喜事;一起抵御人生中的风暴。

    这是情人的最高境界,一般情人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3、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也没有造成事实婚姻。否则的话就是夫妻,不是情人。

    婚姻登记大家都理解。

    事实婚姻就是没有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你们两个人每次行动都是秘密进行,“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4、能够互相满足生殖性欲的需求。

    这一点很重要,也是关键。也是情人与朋友区分的唯一标志。

    本文为答题所作。至于情人之间有什么幸福快乐,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那些困绕?下次再讲。

    下课!

    10、如何对付自私霸道自傲的情人?

    既然他又自私又霸道,那你又为了什么做他的情人呢?难道是为了钱,还是权,还是你真的爱他?

    他既然又自私又霸道,你直接离开他就是了,又何必想着去如何对付他呢?可见你既不愿意忍受他的自私和霸道,又不愿舍弃他给你带来的各种好处,真是进退两难呀!

    无论是有钱的,还是有权的,他们都明白情人只不过是因为金钱或利益才会维身于他,所以自然只顾自己的感受了,在情人面前自私和霸道就没有什么可稀奇的了!

    所以想对付他并不容易,除非你想和他分手。如果他是官员,你也可以搞个情人反腐,如果他是土豪,哪你也只能多搞些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