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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议事规则(草案)》能作为依据来执行吗?)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议事规则(草案)》能作为依据来执行吗?)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议事规则(草案)》能作为依据来执行吗?
  •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内容?
  • 3、业委会不执行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如何废除业主委员会?
  • 4、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一个东西吗?
  • 5、什么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谁制定?
  • 6、业委会的议事规则与物权法相悖时以哪个为准?
  •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对哪些事项作出规定?
  • 8、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重要意义?
  • 正文

    1、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议事规则(草案)》能作为依据来执行吗?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也行啊。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内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大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和依据。通俗地说,议事规则是对业主大会日常具体行动的各方面内容的约定,会议怎么开,由谁主持、业主大会怎样形成有效决定,业主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业主大会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都由议事规则来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一般情况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根据制定规范、参照示范文本、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议事规则就生效了。全体业主须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如果想修改议事规则,需要由业主大会决定。 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未按议事规则行事或讲违反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和业主有权要求其改正,而发生争执时,走入司法程序时,该规则为法律的依据。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3、业委会不执行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如何废除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划内业主委员会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如果业主委会员会不能履行职责,不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可以通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罢免,而不是废除。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是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最重要的两个文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对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的约定;《业主规约》是对物业管理区划内的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的规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是经过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有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这情况。业主应该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改正错误,也可以向属地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改正错误决定,同时还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改正错误决定。

    如果业主委员会委员有违反《业主规约》行为。业主应该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并要求根据《业主规约》的约定进行处罚。

    如果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不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可以由小区10%的业主联名,要求召开小区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投票决定是否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就可以罢免。

    总之,业主在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熟悉国家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选举、依法罢免。

    4、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一个东西吗?

    不是。。章程指的是做什么需要表决什么事的条目顺序,议事规则指的是按什么样的情况决定这个事,比如要改选物业,这就是章程,以业主投票百分之五十就改选物业,这是议事规则。

    5、什么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谁制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就是业主大会在做决议决策时遵守的规则。这个规则有业主大会讨论拟定。

    6、业委会的议事规则与物权法相悖时以哪个为准?

    个人或群众组织的一切言行当然得用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业委会的议事规则若与物权法相悖显然要遵循物权法的规定。这叫有法必依!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对哪些事项作出规定?

    一、业主1、谁是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2、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二、业主大会1、什么是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2、业主大会的设立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3、业主大会会议的提议和召开提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需要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召开: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4、业主大会表决方式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三、业主委员会1、业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的其他职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8、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重要意义?

    我国的住宅绝大多数属于群体式类型,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只能由全体业主形成共同意志,共同作出决定,才能符合和保证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业主大会就是业主基于这样共同关系,为实现自我管理,对共同事项作出决定,维护共同利益而组成的。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是全体业主意志的集中体现。其中包括业主大会职责,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会议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表决方式,业主委员会职责,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任期,换届改选,罢免,印章管理,活动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