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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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工程施工补充协议怎么写?
补 充 协 议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 发 包 人:_ 承 包 人:_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补 充 协 议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 年 月 日签订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 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补充协议有效吗?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通过招投标签订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否则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