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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社保承诺书(买社保是法律规定,员工与企业签订《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有效吗?要注意什么?)

放弃社保承诺书(买社保是法律规定,员工与企业签订《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有效吗?要注意什么?)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买社保是法律规定,员工与企业签订《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有效吗?要注意什么?
  • 2、公司不给交纳社保,还让签放弃交社保承诺书该怎么办?
  • 3、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有怎样的效力?有什么依据?
  • 4、员工签署的放弃社保声明,是否有效?
  • 5、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自己写了一份承诺书,是否有效?
  • 6、劳动者承诺不参加社会保险,这种承诺有效吗?
  • 正文

    1、买社保是法律规定,员工与企业签订《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有效吗?要注意什么?

    企业招收员工并且叫员工放弃买保险,怎么会呢?国家明文规定,企业招收员工必须给职工买五险一金的。

    2、公司不给交纳社保,还让签放弃交社保承诺书该怎么办?

    职工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无效!

    很多劳动者去单位就业的时候,单位不仅不给交纳社保,还让职工签订放弃社保承诺书。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放弃社保承诺书是无效的。

    如果说签订的关于劳动用工的协议,一般可以视同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但是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强迫职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劳动协议,劳动者确实举证是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比较困难。一般相关协议上都写本人自愿放弃,除非有录像、录音之类的证据。

    不过,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硬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所以,参保是硬性规定。

    所以,这种情况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劳动者不需要担心,这一约定是无效的。

    正确的维权方式

    职工的在求职的时候属于比较困难的时期,一般先就职,挣工资比较重要。

    劳动者可以假意同意有关规定,签订有关协议。然后寻找新的用人单位,刚到新的单位入职后。反过来投诉原先的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

    大家注意,劳动监察部门的维权有效期是两年。自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讲就是,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给职工开始缴纳社保。

    所以,我们到新单位入职之后,有充足的时间可以维权。但是我们必须要把有关的证据材料留存好,虽然证明劳动关系很简单,但是时间久了一些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不一定能提供出来,会出现证据灭失。职工还是保存好发放工资的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等材料比较好一些。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是严重违法行为。职工可以主动提出离职,而且用人单位还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明文规定。

    而且,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一般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也存在着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所以,这也是一脉相承的。

    双倍工资,应当自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支付。也就是说入职后的第2月。到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截止,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应当支付第2~12个月,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也不要理解成额外支付双倍,只不过是在原先工资的基础上再加付一倍,用人单位实际总共支付双倍。

    不过双倍工资的有效期也是自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所以,对于违法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很多照顾性政策倾向于职工,职工维权要趁早。

    3、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有怎样的效力?有什么依据?

    谢邀!

    承诺书实际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真实愿意反映,不能被强迫或欺骗;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内容只能在自己有权处分的范围内。

    承诺书在没有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形下协商一致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并没有满足以上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即使劳动者在书面中自愿放弃办理社保,这样的承诺书也因为违反我国法律规定而无效。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按自己的意愿,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其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妄图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是行不通的,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

    4、员工签署的放弃社保声明,是否有效?

    社会保险权是每个公民依据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是法定义务,不缴费属于违反行为,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或者协议,都是无效的,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根据保险法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在规定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如若再不缴纳,处以三倍罚款。

    提醒员工,工作一个月后就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不要被单位领导每月的一、二元好处,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5、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自己写了一份承诺书,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使履行了其约定或协议也是无效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上述规定说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系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均无权拒绝履行,而且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得免除。

    6、劳动者承诺不参加社会保险,这种承诺有效吗?

    一些企业把握住劳动者求职急切的弱点,在劳动者入职的时候,要求劳动者填写一份不参加社保的承诺书,这样的“承诺书”有效吗?

    职工缴纳社保的法律依据

    职工参加社保,实际上是法律要求必须的。

    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分则里,说的都是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法律表述中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中第17条中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七)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如果是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有社会保险这一项内容。

    可不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直接约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呢?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这也是保障劳动者的权利的一项内容。所以,规定不缴社会保险的劳动合同约定无效。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都是属于国家最根本的的法律法规,是经全国人大讨论通过并实施的,具有最高效力。全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按照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所以,约定不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