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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作用?)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作用?)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作用?
  • 2、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概说什么意思?
  • 3、战略合作协议有什么实质意义吗?
  • 4、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概说什么意思?
  • 5、合作框架协议是什么?一定会生效吗?
  • 正文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作用?

    战略合作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具有全球视野的合作思想与行为。

    战略合作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树立实力强大的外部形象,更加有效地吸引消费者和顾客,增加产品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

    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节省成本费用,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地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在“合作”内部,分工与协作有利于各企业间优势互补,可以形成更有效的专业化分工,发挥规模效益,使产品整体成本降低。

    战略合作可以减少合作企业间不必要的浪费性竞争,维持稳定的竞争格局和态势,并且把着眼于短期的对抗性竞争转化为长期的合作式竞争,使企业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获取长远的竞争优势。

    战略合作可以降低和缓解合作企业的经营风险。

    合作企业通过信息沟通、优势互补和风险分摊,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风险损失。

    特点

    第一,它提供了一种规则。全国性组织越来越重视全球性协议,一个重要内容是尊重组织权利,工作在哪里组织权利就应当延伸到哪里;

    第二,不需要与每个企业去谈判。

    国际劳工标准是三方的,是批准国家同意的,这是企业的义务;

    国际劳工标准是普遍标准,是最低标准,所以不需要再谈判就应当执行。

    国际标准不会取代国家内部标准。国际协议仅仅是令企业表态的方式,企业要承诺自己在世界各地都要遵守普遍承认的国际劳工标准,提供体面的劳动,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框架协议不是专门为解决冲突而达成的,它的作用主要是可以避免矛盾升级,可以使工人了解企业,企业了解工人,有利于建立劳资互信;

    第四,框架协议是促进一些国家落实核心公约的有效手段。

    2、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概说什么意思?

    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甲方承担的重大项目的研发,应邀请乙方给予支持和配合,由甲方负责牵头共同研发,成果与效益共享;

    甲方应为乙方来平台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住宿条件。并支付相应劳务费用(按双方商定的条款执行);

    乙方对甲方的项目研发需求给予积极配合;

    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有合作项目时,乙方应指派学科带头人、导师、研究生来平台参与项目,确保研发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培训相关技术人员(按双方商定的条款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或在需要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经过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3、战略合作协议有什么实质意义吗?

    战略合作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具有全球视野的合作思想与行为。

    战略合作的意义主要有:

    1、战略合作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树立实力强大的外部形象,更加有效地吸引消费者和顾客,增加产品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

    2、战略合作可以获得协同效应,即 1+1>2,实现组织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节省成本费用,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地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在“合作”内部,分工与协作有利于各企业间优势互补,可以形成更有效的专业化分工,发挥规模效益,使产品整体成本降低。从而使“合作”企业实现各自的“低成本”和“专业化”的发展战略。

    3、战略合作可以减少合作企业间不必要的浪费性竞争,维持稳定的竞争格局和态势,并且把着眼于短期的对抗性竞争转化为长期的合作式竞争,使企业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获取长远的竞争优势。

    4、战略合作可以降低和缓解合作企业的经营风险。现代市场竞争日趋复杂,市场瞬息万变,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大。合作企业通过信息沟通、优势互补和风险分摊,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风险损失。

    5、战略合作可以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科技已成为决定竞争能力的关键变量之一。

    在技术资产贬值速度加快,技术创新的平均投入水平大幅上升的今天,技术创新面临着更高的技术和资金要求,这些己超出了单个企业的能力范围。因此通过联合各企业的技术资金优势,可以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

    6、战略合作可以有效地突破市场进入障碍。企业不仅可以利用合作伙伴的管理经验和营销渠道,快速进入当地市场,而且可以通过合资、特许经营等方式消除地方和他国政府的法规限制。

    扩展资料:

    框架协议的一个例子是保养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单个工作和服务被“分批履行”。整个合约受到框架协议的控制,但是单个交易也有它们的特殊情况。

    框架协议的特点:

    第一,它提供了一种规则。全国性组织越来越重视全球性协议,一个重要内容是尊重组织权利,工作在哪里组织权利就应当延伸到哪里;

    第二,不需要与每个企业去谈判。

    国际劳工标准是三方的,是批准国家同意的,这是企业的义务;

    国际劳工标准是普遍标准,是最低标准,所以不需要再谈判就应当执行。

    国际标准不会取代国家内部标准。国际协议仅仅是令企业表态的方式,企业要承诺自己在世界各地都要遵守普遍承认的国际劳工标准,提供体面的劳动,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框架协议不是专门为解决冲突而达成的,它的作用主要是可以避免矛盾升级,可以使工人了解企业,企业了解工人,有利于建立劳资互信;

    第四,框架协议是促进一些国家落实核心公约的有效手段;

    第五,协议是自愿的,一般能够自觉执行。问题是在企业供应链上的下属企业、关联公司的问题,工会发现问题可以向母公司提出投诉。现实中,最好的监督者是工会会员,应当随时报告协议执行的情况

    4、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概说什么意思?

    在工作过程中,有很多项目和交易,并非一开始就签订协议或合同的,而是要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当然开始就决定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也是大量存在的。如交易各方有很多年的合作关系,有固定的合作方式。比方说在通信行业,移动运营商和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模式比较固定,所以在运营商完成招投标后,便与中标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而通常没有签订意向书、备忘录的过程。有时即便交易主体间从前没有合作关系,但是对于某些行业,某种合作模式已在行业内被普遍采用或相对固定,这时,也会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比方说,前面提到的通信行业,也属于这样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交易主体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觉得没必要,也懒得和处于劣势地位的一方费口舌,所以就直接签订签订合同或协议。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比方说,大家都熟悉的房地产行业就是如此。有一次,一位买房的同事问我,是不是可以陪她一起去开发商那里签合同?我说:“如果你想让我陪陪你,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想让我帮你谈判,那就免了吧?”她似乎不理解,问我:“你买房时没有和开发商谈判吗?”我很惭愧地告诉她没有。这其中的理由不必说你也清楚!我想她或许会对我这样一个自称有一些房地产法律经验的律师有些失望吧!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的情况在实践中也大量存在,原因也是多种多样。例如,一家以色列软件公司,想要收购一家从事通信计费软件开发的内资企业紫晶公司的股权,以便在中国拓展通信计费软件业务。由于他们以前没有合作过,通常情况下必然要从签订意向书或备忘录开始。当然,这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程序。换句话说,在一个项目中,未必一定要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也许经过交易各方的接触,感觉情投意合,互相信任,就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了。(一) 意向书什么是意向书?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以书面的形式将合作各方的合作意向固定下来。实践中,除了个别条款如保密条款等,意向书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仅是合作各方表达合作诚意的一种手段。虽然如此,但是需要记住的一点是,看问题一定要看名实是否相符。实践中,有很多销售的人员似乎对意向书情有独钟。有很多送到我这来做法律审查的意向书,条款非常确定,具有法律拘束力,其实质上就是合同或协议,但是他们一定要叫意向书。把合同或协议叫成意向书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一次一个销售的人对我讲:客户不想使用协议这么刺激的字眼。我就想,名实不符,叫什么又有什么区别?有时我会和他们开玩笑:如果别的律师问起,不要说我看过这个意向书,免得被人家笑话。当然,也有很多情况下,销售的人员根本就不知道该给这个文件起个什么样的名字,所以,就像过去穷乡僻壤里的人,给自己的孩子安个“小丫”之类的名字。除了为了表达合作的诚意,意向书最大的作用就是在合作之初规定一下合作的方向和一些基本原则。交易各方以意向书作为基础,继续就合作事项进行谈判,以便在规划的时间内签订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或协议。此外,由于要合作,各方可能都会有意无意地披露些自己的秘密,有时甚至都不愿意让外界知道他们要合作。因此在意向书中搞个保密条款,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会另行签订一个保密协议。前面说过,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实践中,律师们习惯于视意向书为没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但是意向书又不必然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务必要在意向书中强调,本意向书对双方没有法律拘束力。除了前述保密条款外,意向书中包含的以下条款一般也具有法律约束力:成本分配和负担;合作的排他性;不得聘用合作对方的员工以及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一旦开始接触和谈判,必然要发生费用,如差旅费、资料印刷的费用等。因此意向书应当对费用的分配和负担进行明确。一般的原则是各方承担各自发生的费用。有时,交易弱势的一方期望强势的一方只与自己合作,而不与其他的竞争对手合作。例如,有时一些小的通信设备供应商会和规模较大、技术优势明显的供应商合作,共同投标。这时他们就期望后者仅和自己合作。所以在意向书中应当明确是不是期望这种合作带有排他的性质。有的合作没有谈成,自己的员工却被对方挖走了,所以如果你不期望自己的员工跑到对方公司去工作,最好在意向书中明确,不要让对方挖你的墙角。(二) 备忘录一般认为,备忘录和意向书并无实质性差别,因此也就是换了一个名称而已。诚然,备忘录的很多条款和所关注的内容和意向书并无二致,因此前述关于意向书的议论都适用于备忘录。虽然如此,我个人还是倾向于认为备忘录会比意向书更加具体一些,处于谈判的稍后的一个阶段,有时,在一定上起到总结谈判成果,规划下一个行动目标的作用。还有,有时备忘录的应用范围会更广阔一些。例如,有时会把对一个合同或协议的某些修改叫做备忘录。当然,我仍然认为,还是叫做修改协议更准确、直接一些。但是这往往会招致对大客户的话言听计从的销售人员的反对,怕这些大客户受了刺激,不再和他玩儿了。(三) 框架条款提起框架条款,还有一个很伤心的故事。我最早的一份工作是在政府做公务员。后来到律师事务所工作。那里的律师对我期望很高。我刚到所里不久,有一个客户是投资银行,想要在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中投资,合作开发商品住宅。合伙人跑过来,要我马上起草一个Term Sheet。我听后非常紧张,那是我在学校里和工作后都没有听到过的词汇。其实,Term Sheet就是框架条款,和意向书、备忘录一样并无明确的法律定义。实践中,一般将拟签订合同中最关键的条款,如在买卖合同中,品名、价格、数量、付款条件等,先抽取出来,形成一个框架性的法律文件,然后以此为基础,再做适当的补充,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所以就会有两种情形发生,交易各方并不在框架条款上签字,仅是把它作为谈判的基础;但是有时因为时间紧急或各方担心对方反悔,便在上面签字,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还是如前面提到的,审查法律文件名实相符最为重要。例如,本书以后部分会提到的,实践中有所谓Frame Agreement框架协议。其实框架协议和框架条款还是不同的。什么是框架协议?什么时候签订框架协议?为什么要签订框架协议?这些问题我们以后还会讲到。这里仅作简单说明。在有的交易中,买卖双方在开始采购的时候,并不知道准确的采购数量,因此只是签订一个框架协议,明确单价等,然后再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以下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有的交易中,买方可能会定期、重复进行采购,这是签订一个框架协议,然后每次都下订单,自然要比每次都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更有效率。所以,框架条款和框架协议一般还是不同的。我也看到有的瑞典人起草一种法律文件叫做Heads of Agreement,有的人将它翻译成框架条款,但根据内容判断,我认为译作备忘录更为贴切,虽然它的内容比我们通常所说的备忘录更详尽一些,但这是由于项目的复杂性决定的。

    5、合作框架协议是什么?一定会生效吗?

    1、合作框架协议不是合同,是双方比较笼统的一种合作意向的约定。有法律意义但没有强制力。2、框架协议相当于是缔约协议,表示双方意向合作的文件,如果协议条文概况笼统的话则无实际影响,如果约定了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双方准备工作分工及责任等,就很严肃了,可能会引发缔约责任。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意义一是双方同意将对方作为各自事业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二是双方同意在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三是互邀参与有关合作领域的技术科研开发、建设和技改等工作;四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五是双方高层建立不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拓展资料2010年1月26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专家工作协商在北京举行。大陆方面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带队,台湾方面由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带队,成员包括两岸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的人员。海峡两岸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协商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