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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合作协议(工商网上没有股东信息,私下签了股权协议约定股权分配,有用吗?)

股权合作协议(工商网上没有股东信息,私下签了股权协议约定股权分配,有用吗?)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工商网上没有股东信息,私下签了股权协议约定股权分配,有用吗?
  • 2、“合伙协议书”和“股份合作协议书”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签什么协议?
  • 3、不按出资额分配股权,在新成立公司时应该怎么写合作协议?
  • 4、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 正文

    1、工商网上没有股东信息,私下签了股权协议约定股权分配,有用吗?

    如果协议里边有关于你隐名间接持股的约定,则该对于你的合作伙伴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外人,因为工商查不到。

    如果协议里边没有关于你间接持股的约定,是正常的公司章程或者发起人协议的话,协议有可能是无效的。你向合作伙伴或者公司出资的行为,有可能视为借贷,无法参与分红。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合伙协议书”和“股份合作协议书”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签什么协议?

    严格来说,合伙协议书,是正式的法定协议。

    而股份合作属于民间的称谓。

    搞清楚这两个文书之前,先要分清什么是合伙,什么是股份。

    合伙属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关系,一般是两个自然人为某个目的而达成的协议。

    而股份,是公司的概念。

    只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才涉及股权和股份。

    一般人都错误的认为只要在起合作就持有了股份。

    其实不然,只是拥有一定份额。

    搞清楚之后,你就明白了什么情况下用什么书。

    类似的还有,股权认购协议书,对股权分配的协议。

    3、不按出资额分配股权,在新成立公司时应该怎么写合作协议?

    谢谢大师兄邀请。

    题主你这回是终于说清楚大概的情况了。

    《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所以上述分配方式是允许的。

    但同时,《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并没有规定可以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根据上述规定,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1、以合伙企业形式经营

    这种方式最为简单,如果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经营,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可以约定甲以其劳务出资,其他合伙人的份额也无须同出资比例一致,合伙协议中允许如此约定。

    2、如果以有限公司经营,若要保证甲的股东地位,甲仍然需要有所出资。

    公司法规定股东必须有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可以参考如下操作方式:

    (1)甲可以用其名下的知识产权出资,只要符合上述要求的能够评估作价且能够转让的要求即可,评估价值多少不是很重要,如评估作价5万元,甲仍然可以享有65%的股份;

    (2)甲如果无任何其他财产权利,可以象征性的认缴出资1万元,享有65%的股份;

    如果一定不愿意出资的话,可以签署委托出资协议,与投资人约定由其代为履行出资义务,投资款不用打给个人,直接进公司的账。

    4、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共同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参考,自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