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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怎么来写?)

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怎么来写?)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 1、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怎么来写?
  • 2、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怎么写?
  • 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本?
  • 正文

    1、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怎么来写?

    成品库管理制度范本:

    一、产成品经清点验收装箱入库后,应按照产成品的品名(规格),分类、分批摆放整齐,做到类别清晰。

    二、库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期限要求,必须做到先入先出。

    三、对包装后的残、次产品、及退货商品要分类单独存放。

    四、保持库房卫生、整洁。做好日常防虫、防蝇、防鼠、防水、防电、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五、库管员要保管好库房钥匙,提高警惕,防止被他人偷盗产成品。

    六、库房应保持安全的储存环境,库管员应经常检查库房的墙角、门窗情况,并有防鼠、防虫设施。如因储存环境不符合要求而对产成品造成不利影响,应及时向厂领导汇报予以解决。

    七、凡是与库房内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如发现无关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库房的,将对库房管理人员处以一定的罚款。

    八、凡进出库人员不允许带书包或其他包装袋进入库房,否则处一定的罚款。 以上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2、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怎么写?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 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结合实际修改一下即可

    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补充: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补充: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补充: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补充: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补充: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