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子被打(剧情反转!肺癌卖惨up主被医院证实确实患癌,你还会支持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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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剧情反转!肺癌卖惨up主被医院证实确实患癌,你还会支持他吗?
医院证实这位up主确实患癌,好几年了,而且病情还挺严重,但我依旧不会选择再支持他。
在患病这件事上,他确实是没有骗人,但他隐瞒有房有车有存款的事实。
另外,他在视频中有提及自己山穷水尽,言下之意,就是自己为了治病家里已经走投无路了,但是现实中,并不是这样,他比给他捐款的很多人都要过得好。
在三亚有三百多平的房子,两年打卡近500个消费场所,花销不菲,还有一辆宝马车,以及有到宝马4S店保养得记录。
他不知道的是,多少人每个月领着几千块钱的薪水挤着公交去上班,没房没车没存款,不要说住2000块的酒店,一个月一千块的房租都纠结。
但可能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当看到有人陷入生活困境时,依旧选择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要是得知你捐助的那个人,本身生活条件都比你好,你又会怎么想呢?
拿着别人的善款去大吃大喝,去肆意挥霍,以后还会有多少人愿意再出手相救?
不是人心冷漠了,是善良被这样的人一次一次消耗掉了。
就像知乎上的一个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想做善事了?
其中一个被很多人认同点赞的回答是这样说的:被骗的多了。
善良和信任,真的经不起消费。
就像如今朋友圈泛滥的水滴筹轻松筹等求助,不否认确实有人是真的需要社会的帮助,需要大家的爱心捐赠才能度过难关。
但出了几件诈捐的事后,以及了解水滴筹地推人员的推销过程后,选择捐助的人越来越少。
于那些众筹的平台来讲,拉进来一个客户自己有提成,于那些发起捐款的人来讲,多少能筹到钱,反正不管缺不缺,有当然最好,谁会嫌钱多?
但是这让那些尤其是自己省吃俭用,看到别人需要帮助时还愿意捐出一点善意的人来讲情何以堪?
当把别人的善良看成金钱的模样,将别人的善意踩个稀烂,最终被反噬的只能是自己。
毕竟,谁都不傻。
2、视频博主「虎子的后半生」于10月6日去世,曾因抗癌视频隐瞒真实情况引发争议,你有什么想说的?
首先还是要为虎子的去世感到遗憾,四十多岁的年纪就不幸英年早逝,非常可惜,也证明了他罹患癌症的消息属实,他在这点上没有骗人。但是,我觉得死者为大这句话用在他身上还是不合适的。死亡不能把恶人变成好人,死亡更不能掩盖他曾经做过的一些恶事。
我本身是非常同情每一个癌症患者的,特别是那些心态乐观向上,生活方式积极健康的年轻患者,他们在本不应该面临死亡的年纪,不得不与死神作斗争,他们承受的压力和痛苦,是我们健康人无法想象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癌症患者就可以为所欲为,更不意味着癌症患者可以通过癌症来作为卖惨和敛财的手段,更不意味着癌症患者可以通过癌症来肆意欺骗其他癌症患者感情。
以虎子而言,他明明是个有钱人,明明开着豪车,住着豪宅,随意下着馆子住着五星酒店,名下还有多个公司,却非要在网上装得自己走投无路的样子。通过卖惨,他在网上博得了无数人的同情,有大量粉丝为他点赞为他打赏 使得他在短时间内获得了巨额收入。因此我非常鄙视他的为人,我认为他毫无疑问是个非常没有素质的人。
综上,这件事情还是给我们广大网民很多启示的。在这个娱乐时代中,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人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我们不应该盲目相信一个任何一个自媒体人的一言一行。在这个时代,眼见都不一定为实,何况隔着屏幕呢。
3、你小时候被揍的最惨一次是因为啥?
况且自古以来“棍棒底下出孝子”,小时候被打长大了就好了。——大部分的人都是这么想的吧!
说一说我的黑暗历史。
6岁的时候,晚上拿着手电筒打开放在下巴下面,趁我妈出去上厕所的时候,从背后吓我妈!不是我吹牛,把我妈吓得直接坐地上都呆住了!眼神都涣散了。。等我妈回过神来,那顿毒打。。。
11岁读高小,女班主任是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好像21岁左右),那天写作业完都过放学时间了,便拿去教师楼给她,房间门没关人又不在,作业就放办公桌上。等了几分钟没见人回来,看见她床上的花白内裤(那时候以为是抹布之类的),还没扯几下,听到脚步声,脑一抽就赶紧往裤兜塞。跟她说作业放桌上就赶紧溜了,回到家就放老爸枕头底下,没当回事。晚上父母吵架差点动刀子,一知道是我弄回来的,啧啧...那两双冒红光的眼睛至今记忆犹新...当场我就折了两根手指,躺了两天才勉强起床。据说第二天老爸拿去给班主任,全校都沸腾了,我们家也出了名, 往事果然不堪回首啊。
4、如何看待b站虎子的后半生,开豪车吃喝玩乐,却在多个平台卖惨?
人都有恻隐之心,但不应该被欺骗
古语有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其实意思就是说见到遭受灾祸或不幸的人产生同情之心。
早在古代,孟子就认为恻隐之心是“仁”开始的第一步:
《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正是因为有恻隐之心的存在,所以这个社会往往整体而言不会过度倾轧,大家看到困难的人会互相帮助,从而整个社会相对和谐。
然而,有人恰恰看到了这个恻隐之心的弱点,那就是容易同情别人,结果就动起了欺骗大家的念头。
这不,在最近,B站有个UP主,名叫虎子的后半生,自己在简介中立了人设,然后干起了欺骗大众的事情。
在被网友扒出并实锤之前,他是这样的人设:
36岁的肺癌患者,已经与疾病抗争了四年半,父亲百病缠身、母亲又意外中风。尽管生活艰难,但他满怀乐观,认真做视频希望补贴家庭收入。
有时候,一锅汤本来好好的,却偏偏有人要当那一颗老鼠屎。结果,以后有同情心的人担心被骗,真正有需要的人求助人们,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老鼠屎就是真正的凶手!
可是,就在这几年里,网友们一直以各种方式支持他,给他投币、打赏等。据网友扒出的情况,他在20多个平台都拥有账号,而仅仅在B站就收益几十万了。
从来没有完美无缺的骗局,被扒的网红虎子按照这位up主之前的说法,他从网上获得的收益主要都用来当做癌症的治疗费用。这一切在他精心的构建下,本是个完美的骗局。
但他终究是露出了马脚。由于他在某某点评的账号被网友曝光,人们才发现了他是如此的厚颜无耻:
在大众点评的视频中,原本有上气没下气的他一下子脸色红润又光滑,不知道还以为是保健品的代言人呢。
根据他消费打卡记录显示,他四处自驾游、住着高达2000元一晚的酒店,还去吃海鲜、做足底按摩和买高档烟酒。
据他所在地市的消费榜排名,他在两年内打卡了500多个店铺,消费金额排名全市前0.1%
这位虎子up主倒是镇定自若,作出回应说自己只是中了霸王餐才去免费体验,根本舍不得花钱。
可是要不怎么说“求锤得锤”呢?
就在虎子发布视频狡辩时,某某点评直接在官方账号上评论表示,他在2019年中的霸王餐次数仅仅是个位数。
至此,他的伪装面具完全被撕开了。这位人生赢家,实际上是踩着有爱心的普通人上位的,他昧着良心赚着那月薪只有几千的爱心网友的同情心。
他自己倒是好,骗了爱心拍拍屁股走人了,可怜的是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这件事情表面上看只是个例,但是他却伤害了一个群体的心,伤害了互联网之间本来就比较脆弱的信任感。
他会不会被追缴这些打赏收入不得而知,但他真正做到了凭借一己之力摧毁社会爱心,在这个层面上,他是凶手。
也许将来,有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在网络上求助,可是大家都担心一片真心被当成傻子,不敢出手帮忙,最终这些人得不到帮助,甚至被迫家庭支离破碎。
难过的是,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像这样消费善意的事情并不是少数,甚至在自媒体中还出现了所谓的卖惨流派。只要标题上带有这些卖惨字眼,那不火都难。
我无意说所有这类型的up主都是骗人的,事实上有些人可能真的身患重症,但有些人确实不像真正是在经历病魔考验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说所有这类型的视频都是虚假内容,但这类视频太多了,以至于让人怀疑其中另有猫腻。
卖惨显然就是这样一个套路,越惨,视频就越火!
只是,这样长期以往,人们之间的信任危机只会逐渐无法弥补,最终演变成了“狼来了”的故事。
而这些卖惨的凶手,却得以逍遥法外!
5、被一群人劈头盖脸群殴,没能力还手,怎样维权?
被一群人劈头盖脸群殴,没能力还手,这真是一个不幸的经历,善意的玩笑,还能在悟空问答提问:怎样维权?证明抗击打能力超强,倒不失为一个值得庆贺的事情,这究竟是为什么?
原因有点二,一是恭喜你,我们中国人常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二是恭喜你,由此获得了为人处事难得的法律思维,因为“维权”是“维护法律权益”的简称,天生就是一个既专业又接地气的法律术语。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每一个人的“人身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虽然,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世上贫富不同、社会地位不同,但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人格”却没有任何不同,对待悍然欺侮我们的一群暴徒,“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们旗帜鲜明,绝不能容忍!“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因为,纵容作恶就是另一种罪恶!
天不容奸,佛争一炉香,人争一口气,“心若在,梦就在”,我们必须要依法维权!
既然“维权”,知其然当知其所以然,我们必须要学习法律,必须通过学习搞明白,面对一群人劈头盖脸的群殴时,我们作为公民,依法拥有什么样的法律权利?
国法明确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有人会说,还是别防卫了,一不小心,就会防卫过当,可能就进了“班房”,只要打不死我就行。
可是,万一,我们遇到的是“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的一群暴徒呢?
这时候,法律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可能还是不够直观,我们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一个相似案例来作一分析说明。
“法不惩恶,遂使武侠梦流行”,司法是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起负面舆情,积累社会戾气,更容易造成造成人们对法律的失望。
“法律如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12月19日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就涉及相似的正当防卫案件。
以侯雨秋正当防卫案为例,来说明群殴案件的正当防卫权。
侯雨秋系葛某一养生会所员工,某足浴店股东沈某因怀疑有人举报其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遂纠集雷某、柴某等4人持棒球棍等凶器冲入侯雨秋所在的养生会所,殴打店内人员,侯雨秋捡起棒球棍挥打致雷某倒地,雷某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侯雨秋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后检察机关认定侯雨秋针对群殴这一行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行为,并无不当,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事发当时,如果没有正当防卫,事后防卫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因此,目前维权需要报警,依法追究群殴你的这一群暴徒的法律责任。
从问题来看,劈头盖脸,无缘无故随意殴打他人,而且是极不公平的群殴,如果这一群人三次或者三次以上随意殴打你、手持凶器随意殴打你或者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你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就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应当判刑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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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问这是什么东西呀?今早被它咬了一口,怎么办呀?
这个动物在我们家多的是,它是小蜥蜴种类中的“雷公马”,这是公的,没毒,你放心。这“雷公马”,专吃虫子、蚊子、苍蝇等害虫、毒虫,母的也好,但公的非常值钱,它可变色入药,浸酒、烤吃、粥吃、壮阳补肾,这“雷公马”现在在我们这边也受到国家的保护。